2月9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;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,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被罚款130万元。责任人夏某致、周某仁被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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